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知识 > 正文

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公房承租人死亡其家人能续租吗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11-2 2:01:42 人气: 标签:房地产更名相关知识

  提车黄道吉日

  :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国内超大型的工程类远程教育,凭借其多年经验,聘请国内权威考试专家,依托专业、庞大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强力推出2015房地产估价师年考

  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及市相关,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

  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